易达成。这也是一种谈判方法。
其中分寸,考究的是创业者对投资人的把握程度,不能一概而论。
张奕虽然有些不情愿,但毕竟同在香港,和徐新也算熟识。
而且隋波也表示了对徐新的认可,最终高盛还是同意了由两家共同投资的方案。
三家谈判的焦点主要集中在融资份额的分配上。
隋波很巧妙的将谈判变成了两家投资机构的争夺上。
经过一番讨论,达成了高盛领投,霸菱亚洲跟投的方式。
其中高盛投资1500万美元;霸菱亚洲投资500万美元。
另一个谈判的焦点是对估值的确认方式上:
融资谈判中,对于公司的估值,分为两种,
如果按照1亿美元的投前估值,融资后的公司市值是1.2亿美元。 这样,投后的股份则变成了隋波私人控股公司70.8,员工持股平台12.5,高盛12.5,霸菱亚洲4.17。 而如果按照1亿美元的投后估值,2000万美元的份额,高盛投1500万美元,直接占15;霸菱亚洲投500美元,直接占5。 隋波私人控股公司和员工持股平台的股份按比例稀释,分别为68,12。 这之间的差别,显然还是很大的。 隋波坚持采用投前估值。 他在融资谈判中,这时已经开始占据主动权,当然要尽量争取对自己有利的选择。 另一个谈判焦点,就是员工期权池(ep)是否安全稀释。 所谓完全稀释,就是期权池按照融资比例同样进行稀释。 一般在融资时,很多机构都会要求在投资之前,企业就把这些期权预留出来,这样,投资之后,投资机构的股份就不会被预留的期权稀释。 很多投资机构也会说,这是为了未来期权池不被摊薄的考量。 在这一点上,隋波没有坚持,同意了投资人的要求。 毕竟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期权池还是要留出空间来,后续用以吸引人才。 这对公司而言,是有益的。 就算自己在股份上牺牲一点点份额,也没有太大的影响。 毕竟员工持股基金的投票权,也是委托给自己的嘛。 第三个谈判焦点,则是董事会的构成。 按照投资比例,霸菱亚洲没有达到5,是没有资格派出董事进入董事会的。 为了能够进入董事会,霸菱亚洲希望增加投资额度,高盛又不愿放弃份额。 最终还是隋波拍板,徐新可以代表霸菱亚洲进入董事会,但不享有一票否决权。 最终公司董事会组成为5人,隋波及他指派的公司高管总共占3人,高盛、霸菱亚洲各1人。 其中高盛派出的董事,在涉及“损害”股东重大利益事项上有一票否决权。 有关“损害”重大利益的标准,主要列出了两点:重大经济损失、重大名誉(商誉)损失。 而在认定损失的细节上,张婉琳做了很细致的规定。 这方面就看出律师专业性的重要了。 基本上,规避了在一些公司运营和重大事项上,投资人一票否决权的风险。 最后,经过各种条款细节的不断博弈和妥协, 三方终于达成了最终的融资协议。 按照1亿美元投前估值计算,本次融资后,开曼spv公司的股权架构将变成: 隋波私人控股公司(si&ns liited)持有68.33; 易趣员工持股平台(each exe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