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1章 参关于“中基会”(3 / 3)

政府参与、要由“国民主持”的主张,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学术文化教育事业独立的必要条件。

然而当孟禄与我国各方面“接洽之后,对于委员产生之方法,不得不稍为变更。”这是为什么呢?他的回答是:“若令各团体推举,势必引起纠纷,不如悉由政府任命,事实上比较顺利。”没想到这个“稍为变更”,竟为后来埋下隐患。

对于中基会的成立,顾维钧也有比较详细的回忆。他说:“由于当时我是外交总长,所以我理应参与讨论此事。在这项工作中,我得到东南大学校长郭秉文博士的帮助。协议草案拟出以后,由我交内阁审议批准。内阁一致通过协议草案。按例行公事,协议草案又呈送总统,由总统明令公布。协议规定了董事会的组成。董事会成员由双方政府任命。我想,美方成员是由美国公使馆按美国政府的指令提名的。董事会的中方成员有:胡适博士、郭秉文博士、前清华校长周诒春博士和范源濂先生。我记不清蒋梦麟先生是否也是董事会的成员了。”

顾氏回忆与事实略有出入。根据中基会1925年第一次年会报告,这次退还庚子赔款的议案于1924年“通过美国议会两院,并表示此款当用以发展中国之教育及文化事业。同年九月,大总统令派颜惠庆、张伯苓、郭秉文、蒋梦麟、范源廉、黄炎培、顾维钧、周诒春、施肇基、孟禄、杜威、贝克、贝诺德、顾临为董事。十月三日,复令丁文江为董事,合成十五人之数。……于是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遂正式成立。”可见当时胡适并不在15名董事之内。

直到1927年6月29日,中基会在天津召开第三次年会,胡适和蔡元培才被选为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