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滞”了薪酬制度改革的步伐。不过,随着近年带量采购,全面取消药品加成,打击商业贿赂、欺诈骗保和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等措施的强力推行,医生的灰色收入有所减少。
加之新冠疫情期间,国人亲眼见证了医护人员的辛苦付出,“来自最高层的强有力信号:新医改走到今天,薪酬制度改革已经到了不得不加快节奏的时候了。”上述文章称。
然而,除了医生的“灰色收入”阻滞,公立医院薪酬改革的进程还受种种因素影响。如医院绩效工资总量依赖于医院自身创收,医院便会以经济收入考核为标准,给各科室发放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总量针对编制内员工,实际却会发放给全体职工,导致分配额度被挤压,难以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等。
“对一些财政拨款不够、收益状况又不好的低收入医院来说,对薪酬制度进行改革,解决不了他们面临的困境。医护人员可以通过薪酬改革而提高工资的期待,但医院可能付不出来,或者无法承担改革必需的成本。”徐毓才在文章中坦言。
对此,在增加财政投入空间较小的前提下,建议有序放开医疗市场,鼓励民间投资者投资设立民营医院和参与公立医院混合所有制改革,与此同时将工作重心转向行业监管。
“仍然缺乏操作层面上的具体实施细则。”对于薪酬改革,徐毓才撰文称,受制于地域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拨款程度的差异,不同公立医院之间、不同岗位之间、不同年资之间、不同科室之间以及编制内外人员之间的差距如何建立合理的比例等问题,仍待进一步明确。
静脉血栓栓塞症是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统称。深静脉血栓形成是指血液在深静脉内不正常凝结引起的静脉回流障碍性疾病,常发生于下肢,少数见于肠系膜静脉、上肢静脉、颈静脉或颅内静脉系统;若血栓脱落阻滞于肺动脉则会导致肺栓塞。孕产妇发生深静脉血栓形成、肺栓塞的风险以及因静脉血栓栓塞症导致的死亡率均明显高于正常人群。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和我国生育政策的调整,高龄孕产妇、肥胖和妊娠并发症或合并症日趋增多,妊娠期及产褥期静脉血栓栓塞症的发病率明显增高,严重威胁孕产妇的生命安全。筛查静脉血栓栓塞症的高危因素并进行早期预防,可以有效降低其发病率。然而,我国不同地区、各级医疗机构对静脉血栓栓塞症的防治策略和认知水平参差不齐,因此,制定适合于我国国情的妊娠期及产褥期静脉血栓栓塞症的防治规范尤为必要。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在参考中华医学会外科学分会血管外科学组、英国皇家妇产科学院、加拿大妇产科医师协会、澳大利亚昆士兰卫生组织、美国妇产科医师协会、美国胸科医师学会等制定的静脉血栓栓塞症防治相关指南的基础上,结合高级别临床研究证据和我国实际情况,组织全国的产科专家多次讨论并编写我国首个,旨在指导和规范妊娠期及产褥期静脉血栓栓塞症的筛查、诊断、治疗及预防。
一、妊娠期及产褥期静脉血栓栓塞症概述
静脉血栓栓塞症的流行病学现状
与非妊娠妇女相比,妊娠期及产褥期静脉血栓栓塞症的发病率增加4~5倍。国外数据显示,妊娠期及产褥期静脉血栓栓塞症的总发生率为0.6/1000~1.8/1000,其中分娩后第1周是发病风险最高的时期。妊娠期及产褥期静脉血栓栓塞症中,深静脉血栓形成占75~80,发生率为1.0/1000~1.3/1000,肺栓塞的发生率为0.2/1000~0.4/1000。中国香港玛丽医院的数据显示,深静脉血栓形成的发生率为0.4/1000,肺栓塞的发生率为0.07/1000。
妊娠期及产褥期静脉血栓栓塞症的发病机制及相关风险因素
问题1:妊娠期及产褥期静脉血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