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费汉卿都快急哭了,一张胖成包子的脸皱了起来,俨然成了包子褶儿。
何甜甜:……
她腾出一只手,握住费汉卿的手腕,略一用力,就将这个二百五十斤的人直接提了起来。
注意,是提,而不是拉!
费汉卿都看傻眼了。
他确定自己不是错觉,他的脚尖根本没有接触到地面,而是悬在了几厘米高的半空中。
艹、艹艹!
这位大佬,您也太牛逼了吧。
您是天生神力,还是激发了力量型的异能?!
费汉卿满眼亮晶晶,看向何甜甜的目光,充满了敬畏与羡慕。
何甜甜没有理睬费汉卿,她把人提起来之后,有按在了地上。
脚尖终于落地了,可费汉卿的膝盖却有些发软。
他是真的想跪下来认大哥啊。
“好了,赶紧跑吧!”
何甜甜放下费汉卿,丢下一句话,便冲着东校门跑去。
她一边跑,一边用工兵铲爆头。
不得不说,段勇给她弄来的工兵铲果然够结实、够锋利。
打爆了十几个丧尸的头,居然连半点卷刃都没有。
当然,何甜甜也灌注了一些灵力,加重了挥出的力道。
这才有了1+1>2的效果。
“哎!好!”
何甜甜又打爆了两个丧尸的头,费汉卿才终于反应过来。
他赶忙应了一声,然后拼命跑着,勉强跟上了何甜甜的速度。
一边咬牙跑着,费汉卿一边做着自我介绍:“大佬好,我叫费汉卿,不是费玉清,而是张学良张汉卿的汉卿!”
“我是管理学院市场营销专业二班的大三学生,我……”
不知道费汉卿本性就是个话痨,还是他受到了刺激想用拼命说话来发泄。
他这一开口,就仿佛没个闸门,絮絮叨叨、滔滔不绝。
何甜甜:……
虽然有些唠叨,却不会让人心烦。
她一心二用,手里继续打着丧尸,眼睛却扫了费汉卿一样。
唔,这个小胖子看着挺胖,却不会给人痴肥的感觉。
他的五官很秀气,皮肤很白。
配上超标的体重,给人一种白胖白胖的感觉。
说话的时候,两颊还有酒窝,只是他太胖了,脸上的肉肉将酒窝都撑得有些平。
不过,仔细看的话,还是能够看出有酒窝。
乍一看,居然还有点儿可爱。
这,约莫就是长辈们所说的有福气吧。
“大佬,您怎么称呼?是哪个学院的学生?大三还是大四了啊!”
费汉卿跟着跑了几分钟,身体本来就虚胖,再加上他不断的说话,呼吸变得粗重起来。
他呼哧呼哧喘着粗气,却还不忘打探大佬的资料。
“我叫沈赫天,也是管理学院的,我读大四!”
何甜甜原本不想理睬费汉卿,但看他长得可爱,眼睛澄澈,很显然是个心正的人。
一时心软,何甜甜便随口寒暄了几句。
“师兄好!谢谢师兄救了我!师兄,救命之恩,小弟无以为报,就让小弟跟着您鞍前马后,当个小马仔吧!”
费汉卿很会顺杆爬,一听“沈赫天”也是管理学院,便直接喊上了“师兄”。
人家还把“抱大腿”这种事儿,说得这般冠冕堂皇。
仿佛,如果何甜甜不收他的这个小弟,就是不愿成全他的“报恩之心”。
何甜甜:……
虽然有点儿小心机,却并不讨厌。
不得不说,费汉卿的面相还是颇有好处的。
憨厚、可爱,莫名让人有种想要亲近的感觉。
“我不收马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