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州。
某高档小区。
青岚拿着手机,一直在网络上搜索“救狗溺亡”的相关资讯。
在事件发生后。
她就一直在关心这件事。
而网络上,这件事的热度也越来越高。
各种版本,甚嚣尘上。
好在她谨记了秦牧的叮嘱,在事情未明确之前没有参与其中。
而网络上的舆论……
从刚开始对两个女子的谴责,逐渐转移到了见义勇为的讨论上。
“才十六岁啊,还没成年,就因为救一条狗丢掉了下性命。”
“所以说以后遇到这种事情,能不帮还是别帮,把自己搭进去了,人家还不领情,没有好下场的。”
“听说见义勇为高考能加20分,他不会是因为这个事才冒险的吧?”
“这是人说的话吗?人家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被你说成了为了加分?”
“……”
大部分的人,都觉得见义勇为的时候,该量力而行。
自己不行的时候……
千万别逞强。
最可气的……
当然是向未成年人求助这一点。
不管如何,未成年人在认知、危机处理、心性等方面的能力,都远远不足。
这两个女子就算再慌乱……
也不该向未成年人求助。
“不知道官方通知什么时候出。”
青岚叹了口气。
拿出手机,点开了学法联盟的论坛。
打算打发打发时间。
结果……
学法联盟的论坛,也因为这件事情,引起了轩然大波。
所有人都在讨论这件事,以及背后的法律后果。
甚至有人根据现有事实,整理出了各种不同的“事件真相”,以及相应的结果。
有双方明知是救狗的。
有女子明知救狗,却谎称是救人,让男孩误以为是救人的。
有女子表明了是救狗,却因将狗称呼为“妹妹”,男孩误以为是救人的。
有男孩不想下河,却被女子道德绑架下河的。
有男孩不想下河,却被女子忽悠水很浅下河的。
有……
各种不同的猜测,都被这群网友人才们给列了出来。
并且将后面涉嫌的刑事责任,以及民事责任都推断了出来。
“看来这群网友……视频没白看啊。”
青岚嘴角抽了抽,不由感慨了一句。
她粗略逛了一遍帖子。
发现这些帖子的分析……
非常有道理。
其中好几个帖主听说还是法考生。
都在紧密关注这个事件。
除了对事件的愤懑和痛心之外,还想知道他们的分析到底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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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有很多人劝我别写这个事件,这里说一下原因。
观鱼这么做不仅是为了蹭热点,更因为这个事件发生在我居住的小区附近不远,那条河我现在都能看到。
当时的搜救情景,以及男孩亲属的呼喊声,历历在目。
搜救了足足两天。
写这段剧情,也是心中有所不平。
现实中我可能无能为力,帮不上忙,就写在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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