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三章 秦牧:我不懂国外法律,但可以学啊(6 / 7)

「这个旅游团黑,真黑啊,还好我没去四处溜达。」

「……「

众人面面相觑。

纷纷看向了秦牧。

他们对张清源的遭遇,深感同情,但却没一个劝说老张认命给钱的。

自己可以主动捐款。

但别人不能强迫他们捐款!

和秦牧相处了这么久,他们的态度也愈发鲜明。

只是……

这个案子,比他们以往遇到的任何案子还要棘手。

「小秦,你……你说这个案子该咋整?」

老年机里。

张清源的声音接着传出,满是担忧和忐忑。

显然。

他也认为秦牧这次可能帮不上忙了。

而秦牧拿着手机。

听着老张的遭遇,下意识的皱起眉头。

其实。

黑导游,黑旅游团的事情,在国内屡见不鲜。

早些年最为猖獗。

甚至还有将人骗出境外噶腰子的。

后来的旅游团……

就逐渐变得文明了一些,开始用各种方法捆绑销售。

这种事情,多发生在低价旅游团。

某些旅游团所谓的七天游一千块,全程全包……

仅仅是个噱头和饵料。

把人骗过去之后,就会展开各种捆绑、宰客。

用尽手段。

从游客身上割下几斤肉来。

想要安全回家……

不牺牲一点钱,几乎是不可能的。

往往一千块的旅游团下来,实质消费通常是数千乃至上万!

而老张这次遇到的……

其实也是同样是事件,唯一的区别在于他们去的是国外!

签名捐款,也是一种套路。

利用国人不熟悉英文的方法,先假意签名。

写完之后……

直接索要钱财。

听张清源所说,其他老人都妥协了,选择给钱。

唯有他头铁没给。

然后……就被告了。

「这个事情……是有些难办。」

听着电话里张清源的求助,秦牧认真说道。

案子发生地在国外。

国内鞭长莫及。

而且。

老张又在自愿捐赠书上签名了,根据字迹鉴定,可以证明是他所写。

这种签名书……

通常是具备法律效力的,签了就要捐钱。

不然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此外。

老张是在国外法院被起诉的,法律也不同于国内,有着极大的区别。

尤其是欧洲各国。

现存储多奇葩法律。

比如说枕头算是凶器,打架用枕头将承担刑事责任。

自杀是违法行为,发现他人自杀有权将其击毙。

在饭店吃饭,不吃饱可以不结账,在某饭店没吃饱可以选择第二家饭店,老板不得阻拦。

可以见义勇为抓小偷,若对小偷存在伤害行为,将从重判处刑事责任。

监狱里禁止外出,但越狱是不犯法的,若对监狱不满意,可以选择越狱……

诸如此类。

在对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界定上,一个比一个奇葩。

秦牧叹了口气,想到这个就有些头疼。

与此同时。

他的脑海里,突然出现了一个声音。

「叮!检测到宿主遇到了新事件,触发新任务。「

「叮!请宿主在以下三条任务中任选其一∶

一、帮助张清源,解决此次麻烦,助其顺利回国了;

二、利用国外法系整治该黑旅游团,帮助其他老人讨回失去的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