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章 主张举证(2 / 2)

官明察秋毫的能力。

当然。

这和双方提出的证据和主张也有很大的关系。

提出的证据越充分,越容易获得法官乃至合议庭全体成员的取信。

也更容易胜诉。

摹拟法庭内。

在秦牧答辩之后,审判长皱了皱眉头。

和其余几个审判员对视了一眼。

简单交流之后。

沉声道:

至此。

案件正式进入了法庭调查环节。

来自乾州的两名律师立即站起身,将他们整理出的资料提交给了合议庭。

两名律师先后提交了七项不同的证据。

都是他们从案件原文中提取出来的,用来证明张三和李四之间确实构成债务关系。

首先。

张三和李四事先虽然未曾签订借款合同,但在事后李四签署了亏损欠款协议。

表示愿意在三个月内偿还所亏损的欠款。

其次。

按照法定逻辑,这个事情源于1.5亿元的借款。

在事实上,李四也确实操作了这1.5亿元。账户的亏损正是由于李四造成的。

张三要求李四偿还亏损,也合情合理。

最后。

递交完证据厚,乾州的两名律师重申了一下己方的主张。

审判长以及其余合议庭成员则接过了这些整理的证据

资料,认真查看了起来。

一方面。

他们是在查看这些证据资料的真实性,以及可信度。

另一方面。

则是在考核乾州几名律师整理证据资料,参与诉讼的能力,以便庭审结束后打表现分。

数分钟后。

审判长深吸了一口气,盯着乾州的两名律师质问道。

这是本次案件里比较可疑的地方。

虽说是酒后答应的,没有借条和欠条,但也不至于如此草率。

乾州的两名律师不慌不忙,连忙说道:

审判长皱了皱眉头,反问道。

问到这里。

审判长看向了秦牧一方,又问道:

在民事诉讼中。

有个重要的原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

比如说乾州的两名律师主张李四欠钱了,就必须要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李四欠钱了。

同理。

秦牧主张李四没有欠钱,也需要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李四没有欠钱。

如果证据不足……

单从事件本身来看。

审判长和合议庭的全体成员都会做出倾向于张三一方的判断。

被告方的律师席上。

秦牧昂首挺胸,立即站了出来,准备开始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