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楠帮薛天浩拿下这个项目,就可以按合同价提取百分之三和五的好处费,得到一笔数目可观的佣金。
文化局修建文化大厦的预算已经报到财政局,总共需要三千六百万的建设资金,如果拿百分之三的好处费就是一百多万。
对于孟楠这样一名普通国家干部来说,就算是穷极一生,拼搏一辈子,甚至说奋斗几辈子十几辈子,也挣不到这么多钱,而自己只要出面给文化局局长郝正德打个电话,帮薛天浩拿到这个项目,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拿到手,想想,这是多么的容易多么的简单的一件事。
可是,自己是国家工作人员,而且还是国家干部,市财政局的副局长,这样做是法律所不允许的,确切地说,是违法,是犯罪,一旦被外人知道了,一切就都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