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炼钢厂医院的门口打转,直到眼角的余光瞥到一个身影,这才决然的走了进去。
刘小孬是炼钢厂职工的孩子,父母都没了,守着一个爷爷过日子。
他十五岁的时候,接了父亲的班,在钢厂工作。
但每两年,爷爷生了重病,需要一大笔钱做手术。
刘小孬都急得去卖血了,但卖血也凑不够那么多钱。
无奈之下,他把自己的工作给让了出去,换回三百块钱,总算把爷爷从鬼门关拉了回来。
病治好了,工作却没了,刘小孬便开始找些零活、散活。
而在医院配爷爷的那段时间,让他接触到了一些他从未碰触过的人。
慢慢的,刘小孬竟成了县医院采集室的中间商,靠着抽成,一个月也能赚下四五十块钱。
只是这项买卖有点见不得光,很容易被人诟病。
刘小孬也被人起了个“小孬”的绰号,至于他的大名刘国庆,几乎被大家都遗忘了。
虽然不再钢厂工作,但他家的房子却没有被单位收回去。所以,刘小孬还是住在这里。
傍晚回到家,刘小孬提着给爷爷买的麦乳精,正要回家,不经意间看到一个有点儿眼熟的背影。
如果换成其他人,刘小孬或许还不会这般关注。
但,今天何甜甜给刘小孬的印象太深刻了。
见过被钱逼得无路可走的人,但似“郑渔”这般真的可以把命豁出去的人,还、还真是不多见。
刘小孬记住了这么一号人,所以,哪怕只是今天刚刚认识,他还是通过一道一闪而逝的背影认出了何甜甜。
“卧槽!他居然又跑到钢厂的医院来了?”
“他、他还真不要命了呀!”
刘小孬不想管闲事,可他到底过不去心里那道坎。
“踏马的,这老农民还真是个麻烦!”
刘小孬咬了咬牙,还是进了钢厂的医院。
不过,不用他阻止,人家采集室的人已经下班了。
只留下了一个抽血、验血的小护士值班。
刘小孬进去的时候,正好看到何甜甜一脸失落的从里面出来。
刘小孬见她这幅模样,就知道她没有成功。
那就好!
刘小孬确定对方没有继续作妖,也就不愿跟他碰面。
咳咳,万一这位钻了死胡同的人,非要拉着他,让他帮忙,他岂不是自找麻烦?
刘小孬赶忙躲到角落里,目送何甜甜浑身透着挫败的离开。
“这人,不会还想继续找其他医院吧?”
望着远去的背影,刘小孬脑海里竟冒出这么一个年头。
或许是好奇,或许是还不放心,刘小孬竟鬼使神差的跟上了何甜甜。
果然,刘小孬就亲眼看到这位庄稼汉,一路走、一路打听,将县城里的几个数得上号的医院全都问了一个便。
“疯了!这人为了钱,已经疯掉了!”
幸好天儿晚了,医院采集室的大夫都下班了。
只留下一两个值班的人,根本不敢、也不会处理这样的事儿。
但,很快刘小孬就想到——
今天时间太晚,这位老哥不能卖血。
可、可明天呢?
出了他们县,周围也有其他的县城啊。
这人手里可是有介绍信的,只要不是距离太远,都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刘小孬自觉已经看遍了人生百态、生活艰辛,但看到这么一个为了钱、不要命的主儿,他还是忍不住生出了恻隐之心。
只是,再同情,他也帮不上忙。
这年头,苦命的人太多了,他天天守着医院,都不知道看了多少。
他能做的也只是默默同情,然后继续自己的生活。